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李真 許湘杰)“秧法官,天這么熱,沒有什么好給你們的,這個西瓜你們帶回去吃,自家種的,很甜。”近日,一位老人雙手捧著一個西瓜,熱情地對瀘溪縣人民法院武溪法庭秧云倩法官說道。
“大爺,天太熱了,您趕緊回家,好意我們心領了,西瓜您帶回去給家人吃,你們吃了,我們的心里會更甜?!敝x過老人后,秧云倩法官又繼續(xù)奔赴司法為民下一站。
在物質極其豐富的今天,買一個或吃一個西瓜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但一位家境并不寬裕的老人在炎熱的天氣里捧著一個西瓜只為向法官表達謝意,這個西瓜便顯得極其珍貴特殊了。這個西瓜的背后到底隱藏著怎樣的故事?這事還要從一個月前說起。
今年6月,武溪法庭通過跨域立案系統(tǒng)遠程立案一起特殊離婚糾紛案件。被告因突發(fā)疾病導致語言功能及左半身肢體功能障礙,雖大腦意識清楚,但已無法正常溝通交流。考慮到被告特殊情況,承辦法官秧云倩隨即決定前往被告家里上門送達應訴材料。
在被告家里,被告及其家屬情緒激動,認為被告目前失去生活自主能力,因此對法院仍接收原告的離婚起訴表示不理解,并表示如果法院判決離婚,被告的生活將會陷入更大的困境。雖然承辦法官向被告一家解釋了法院立案登記有關工作規(guī)定,但被告一家對法院工作人員的到來還是十分抵觸。第一次上門未果。
了解到被告一家的擔心和顧慮后,為妥善化解該起離婚糾紛,承辦法官連續(xù)數(shù)日通過電話與身在外地的原告溝通。考慮原告已是多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調解和好無效的前提下,承辦法官遂告知原告法院一方面充分尊重當事人婚姻自由的意愿;另一方面,無論是情理上的“一日夫妻百日恩”,還是民法典中“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的規(guī)定,原告都應當給予被告適當?shù)膸椭?/p>
經(jīng)過承辦法官多番釋法說理,原告同意給予被告一定的經(jīng)濟幫助。承辦法官遂再次前往被告家中,并邀請當?shù)卮逯晌刹繀⑴c調解。經(jīng)過5個多小時的耐心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協(xié)議:原告、被告自愿離婚,原告自愿每月支付被告1000元經(jīng)濟幫助費。至此,該起特殊的離婚糾紛案件得以圓滿化解,真正實現(xiàn)案結事了。也正因為瀘溪法院法官深厚的為民情懷,始終把老百姓的事當作自己的事來辦,才出現(xiàn)了文章開頭被告父親贈送法官西瓜的感人一幕。
瀘溪法院將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牢固樹立“如我在訴”意識,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理念,認真辦好人民群眾身邊的每一件“小案”、每一件“小事”,努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力度與溫度。
責編:李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